消防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范本)

消防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范本)
建筑工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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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zip
资源大小:820.74K
资源类别:工程项目管理
资源ID:23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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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范本)

消防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范本)简介

本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一般建筑项目的消防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内容全面、结构清晰,旨在规范招标流程,保障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资金来源、工程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基本信息。

二、投标人须知:详细说明招标流程、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开标评标办法、合同授予条件等内容某地铁通风空调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技术规范与图纸:列明消防系统的设计标准、施工要求及相关技术参数,并附有工程图纸作为投标依据。

四、合同条款:采用国家推荐的标准施工合同模板,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期、质量要求、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五、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要求投标人据此进行报价,作为评标和结算的重要依据。

六、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明确评标组织方式、评审内容及评分细则,提升评标的科学性与透明度。

本范本可作为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消防安装工程招标的参考模板,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指导性。根据具体项目特点,招标人可对其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21.3到投标截工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惟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否则,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4.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人授权书(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项目经理业绩手册、外地进蚌建筑业企业年度备案证书、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以上不能出示者视同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评审,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证书及由招标人代为保管,直至招标项目竣工为止。

2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4.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技术标中提供的资质、业绩、信誉证书及合同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24.4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先开技术标再开商务标);

24.4.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4.4.2验证投标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

24.4.3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并经招标人确认;

24.4.4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4.4.6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24.5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惟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的。

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6.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惟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平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价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一)设有标底(或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低于标底(或控制价)合理幅度的;

(二)不设标底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

经评标委员会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29、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9.1投标偏差的界定和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29.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18款规定要求加盖法人印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代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肉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符合招标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本单位工程造价人员“执业章”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投标担保金的;

(六)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村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七)投标工期超过建设工期或投标工期缩短超过合理幅度而又无充分理由说明或投标函及其附录中无明确投标工期的。

(八)工程质量标准不满足(达不到)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的或投标函及其附录中无明确工程质量标准的;

(九)不可竞争费用中有其中一项降低取费标准或擅自减少不可竞争费用项目进行竞标的;

(十)分包不符合“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的;

(十一)不同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雷同,并经评标委员会确定的;

(十二)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控制价的。

(十三)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必须遵照执行的有关事宜,而投标人未执行的;

(十四)需评审的材料价低于滁州市2009年2月份市场信息价格15%以上;

(十五)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9.3.1细微编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9.3.2投标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补正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需要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认可。

29.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9.4经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30、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0.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事 ,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0.1.1当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不一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内容为准。

30.1.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出现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标出的单价金额为准,交修改合价金额。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交修改单价金额;

30.1.3各项报价书中,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不等于总价(合计或总计)金额时,应以各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数为准脚墙施工技术交底二级,修正总价(合价或总计)金额。

30.1.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30.1.5投标人填报的特殊或贵重材料设备以及其他材料设备采用的品牌、数量、单位、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标准)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进行澄清修正,但所报的单价不变。

30.1.6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义乌市廿三里镇第二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ⅱ标段施工组织设计,以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填报的为准。

30.1.7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前后不一致时,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填报的为准。

30.1.8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工程名称、工程结构、建筑面积、层数有误时,以招标工程的实际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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