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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冷库保温工程招标文件大型冷库保温工程招标文件简介(约500字)
本项目为某大型冷库保温工程的施工招标,旨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丰富经验的施工单位,确保工程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项目位于XX市XX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或改扩建一座大型冷库,总建筑面积约XXXX平方米,主要涉及冷藏间、冷冻间、缓冲区等功能区域。本次招标范围涵盖冷库墙体、屋顶及地面的保温系统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聚氨酯喷涂、聚苯板铺设、冷库门安装及相关密封与防水处理等全部保温工程内容。工程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防火安全及环保标准。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XX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满足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通过国家指定招标平台发布信息,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重点考察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施工组织、报价合理性及履约能力。
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踊跃报名,共同参与本项目的建设桩基础施工工艺标准,打造高效、节能、环保的现代化冷链物流基础设施。
18.2.7休会,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标、技术标进行评审。
18.2.8复会,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检查商务标密封情况,宣布核查结果。
18.2.9对技术标合格的投标单位开启商务标,唱标,宣读各有效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质量及必要的内容;投标单位对宣读的内容予以确认。
18.2.10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18.2.11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单位。
18.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8.3.1在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证件的,或提供的证件无效的,及未提供注册建造师IC卡或提供的IC卡无效的。
18.3.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18.3.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或签字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18.3.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8.3.5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18.3.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投标)
18.3.7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19、评标机构的设立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总人数为五人以上(含五人)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经济、技术等方面专家随机抽取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中必须有两名经济类评委。
20、评标办法:根据本工程情况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20.1评标采用两阶段评标,首先进行资格标、技术标的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再进行商务标的唱标及评审。
21.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工程标底情况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1.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机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机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23、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
23.5投标文件中存在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23.5.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3.5.2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 23.5.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3.5.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23.5.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3.5.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23.5.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3.5.8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单位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3.5.9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出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3.5.10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3.5.11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23.6评标委员会根据23.5条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24.1评标机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4.1.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4.1.2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
24.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单位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5、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5.1评标机构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23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5.2在评价与比较时应通过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主要材料用量。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等综合评价。
26、中标通知书
26.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工程的中标标价(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3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第27条的规定提供了履约担保后,招标单位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27.1中标通知书发出15日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担保金额不低于工程合同价格15%的银行履约担保(无条件担保)。合同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书,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格式为参照格式,其中招标人要求担保的核心内容必须具备。工程如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期竣工,履约保证金将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数退还施工单位。
27.2若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7.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7.3 支付担保: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按建设部及天津市有关工程担保的规定向中标人提交同等条件及数额工程款支付担保。
27.4担保执行建筑[2008]127号文件中的规定。
28、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给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单位,确定为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9、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建设单位代表进行签订合同。
30、承发包合同包括的主要内容:
30.1本工程的承包范围必须与招标文件相一致。
30.2本工程质量应以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为准,如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则全部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30.3施工中凡因施工单位原因出现质量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经建设单位或质检部门提出进行返工的,其全部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进场原材料的监控管理。
30.4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施工单位应承担拖延工期所造成的责任,并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河北图集】12j4-1:常用门窗,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拖延工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计取。由于施工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建设单位将在结算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0.5本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材料必须是合格的产品,同时满足工程的质量要求。所使用材料必须有材料合格证和材质鉴定单据。其他有关要求及说明:
30.5.2凡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产品或材料,因此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30.6施工单位应对本工程施工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还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因违反安全措施而造成的罚款,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30.7施工现场的卫生标准、噪声标准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施工中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封闭施工现场,不得干扰建设单位正常工作。因施工造成的市政设施的损坏均应由中标单位负责。
30.8 竣工结算及施工程设计变更
30.8.1一般技术性设计变更由投标单位考虑各种因素后计入标价内,中标工程造价不再
30.8.2实施过程中,如因发包方原因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指结构、规模、标准),由该工程的设计部门出具正式变更图纸及说明,经发包方审核同意签字,送达承包人,方可由承包人施工,由此增加的工程项目的计价方法如下:
15zj602 建筑节能门窗 30.8.2.1工程量的变更数量由承包方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上报发包方,调整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