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林芝】《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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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芝地区地理环境、风土人情>> 2.林芝地区地方法律法规>> 3.林芝地区招标信息>> 4.《林芝地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百度文库>>

 

西藏林芝城市总体规划

一、规划编制背景 2010年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了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目标和任务,林芝地区进入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会议精神和区党委七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建设西藏经济强地,实施林芝“七地一桥”战略发展定位,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特别是进入国家第十二个五年计划实施年后,林芝城市伴随着“十二五”“拉林”铁路等重大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契机,迎来了协调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关系的最好时期。 为了更好的把握发展机遇,协调好重大交通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关系,提升城市功能,优化空间布局,增强林芝的战略地位,林芝地委、行署于2011年8月作出了编制《西藏林芝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的决定。 二、规划原则 (1)依法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科学编制规划,落实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组织方式。建立完善规划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程序和制度。 (2)资源集约、可持续发展。积极吸收国内外一切有借鉴意义的先进经验,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充分考虑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全面推进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发展模式,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区域协调、统筹兼顾。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五个统筹”的思想,积极推动地区协调发展。遵照区域发展条件和战略部署,在上位规划的指导下,协调好人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配置。 三、编制重点 (1)明确发展定位。规划将明确林芝在区域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放在首位,把握国内和国际的新形势,分析林芝地缘和资源特征以及政策的新优势,进一步发挥林芝在区域发展格局中新的地位和作用。 (2)塑造城市特色。林芝作为西藏自治区独具特色的地区,规划将结合林芝地区自然条件和城乡发展特点,本着构建高原宜居城市的目标,将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市风貌作为城市空间规划的核心。 (3)加强规划的可操作性。规划成果能否成为真正指导城市建设的纲领,规划实施的路径是规划可操作性的核心体现,特别是在应对未来发展存在的不确定因素方面,本次规划将以注重制定规划弹性控制政策为方针,实现城市规划的控制、引导作用。 四、规划期限与范围 (1)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12年-2030年,其中:近期:2012年-2015年,中期到2020年,远期到2030年,远景为2030年以后。 (2)规划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北至规划尼洋河三桥;西至省道S306及高程3500米以下地区;东至国道G318、尼洋河东岸高程3500米以下地区(包括林芝镇镇区);南到林芝机场,总面积约257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北至规划尼洋河三桥,西至省道S306,东以国道G318尼洋河东堤为界,南至仲果规划林芝火车站。总面积约47.6平方公里。 五、主要规划内容 (1)城市性质与职能 林芝城市性质:2030年建设林芝“高原森林生态国际旅游城市”。 城市职能:林芝地区中心城市;西藏水电开发管理运行中心;藏东南综合交通枢纽和藏东南物流中心三方面。 城市功能的推进:城市功能采用分阶段目标指引,即:2020年建成我国高原森林生态旅游城市,建设生态宜居中心城市。地区旅游接待人数达到470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占国内生产总值45%。2030年建成高原森林生态国际旅游城市。全面建成拥有世界旅游品牌的旅游景区,国际客源市场全面开放,成为世界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全地区2030年旅游人次达到 710万人次,旅游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50%。 (2)产业发展 《西藏林芝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确定城市主导产业为旅游业。城市产业体系的构建,围绕国际旅游城市的发展目标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藏药产业、积极发展商务办公服务业。以绿色、生态、无公害为标准,扩大藏鸡藏猪养殖、奶牛养殖、无公害蔬菜、优质水果基地、核桃、花椒、辣椒种植、林下资源采集加工等特色产业规模,扶持鼓励农牧民开展花卉种植,培育若干个有效益、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企业。依托丰富的藏药材资源,逐步延伸加工和销售下游产业。利用林芝地区气候宜人,生态环境好,海拔低等特点,大力发展商务办公服务业,建设大型企业管理运行基地,带动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努力建设林芝为青藏高原生态宜居地区 (3)城市规模 人口规模:2020年6-8万人,2030年为10-12万人。 用地规模:2020年11.7平方公里,2030年18.82平方公里。 (4)城市空间布局 城市发展方向:适度向南对接南部区域交通枢纽——林芝火车站。 布局结构:以“集中、集约、紧凑、高效”为原则,城市空间“沿尼洋河两岸组团布局”。其中:觉木组团:以文化教育产业为核心,发展面向西藏自治区的教育培训、科技研发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地。老城及新区组团:兼顾区域中心城市与旅游服务双重功能,是林芝成为我国具有雪域高原风情旅游城市的主要载体。永久及结麦组团:作为林芝城区尚未开发的处女地,是新林芝城市示范区,是林芝迈向国际旅游城市的核心载体,发展会议、展示、休闲、度假等主要职能。仲果及孜热组团:配合“拉林”铁路林芝火车站建设,形成生物科技等新型产业型园区,并承担藏东南交通枢纽及物流中心职能。 (5)近期建设 近期建设(2012-2015年):依据林芝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充分发挥城镇辐射功能,带动农牧区经济较快发展。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特色产业发展、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推进产业和人口适度集聚”。壮大林芝城市功能,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旅游和旅游服务业。建设重点主要集中于对新区组团功能的完善和永久组团启动区的建设。城市用地发展规模达到 9.8平方公里,人口规模4.5万人。

西藏林芝永久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一、规划编制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定依据,是引导和控制城市发展和规划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 《西藏林芝永久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将《西藏林芝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确定的永久片区的定位、人口规模等内容进行落实,并对用地布局进行深化。为应对永久片区未来发展中的不确定性,规划采用划分控制单元,在控制单元层面总量控制的方法,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和规划管理的要求。 二、控制原则 (1)强调对道路系统、绿线系统、水系、绿道系统和市政管廊等系统要素的整体控制,保障各系统的用地空间及运作效率; (2)强化对政府主导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安全设施的统筹布局,保证城市运转安全合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3)注重城市景观风貌控制和引导,保障城市特色和环境品质,提高城市景观艺术水平; (4)突出市场主导的开发建设的分类引导,明确各类可出让土地的用地总量和建设总量,与规划管理与分步实施有效衔接。 三、规划范围与规模 《林芝永久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范围东起尼洋河堤防,西临省道S306,南至银久弄巴河与尼洋河交汇处,总面积约为6.35平方公里。 依据《西藏林芝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要求, 2030年永久片区的规划人口为3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为3.98平方公里。 四、规划布局 规划永久片区城市功能由四大部分组成。以新国道G318为界,西侧为军事及辅助设施功能区;东侧为城市主体功能区,包括北部的水电基地功能区、中部的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区和南部的旅游度假功能区。规划内河水系沿线作为城市公共服务主轴线,自北向南依次布置以水电基地为龙头的商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和旅游商业中心。 五、核心控制内容 (1)设施用地控制 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包括行政办公、文化、教育科研、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与居住区配套服务等设施。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的类型、规模和数量为强制性控制内容,不得随意修改侵占,具体位置可根据城市实际发展情况,在满足服务半径要求的前提下做适当调整。 交通设施包括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大型社会停车场、城市水运码头、城市交通枢纽、城市交通广场等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的类型、规模和数量为强制性控制内容,不得随意修改侵占。由于交通基础设施的选址会对周边用地布局有一定影响,因此其位置不得随意调整,如需调整必须报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市政设施包括供水设施、排水设施、供电设施、通信设施、燃气设施、供热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卫生设施等。各项设施的数量、规模与位置,属于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需遵照控制单元图则逐步实施。由于市政基础设施的选址会对周边用地布局有一定影响,因此其位置不得随意调整,如需调整必须报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安全设施包括人防设施、消防设施、防洪设施、应急避难场所等。各项设施的数量、规模与位置,属于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应急避难场所与所属地块结合建设,在绿地、体育场馆、基础教育等日常功能基础上,强化公共安全功能,定期维护和进行避难功能维演习。超标洪水蓄滞区与城市绿地结合建设。 (2)可开发用地控制 《林芝永久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开发用地控制对象为可以进行土地出让和市场化开发的土地,包括二类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宾馆用地、商务用地和旅游度假用地等。控制内容包括用地性质、可开发用地总量、住宅套数总量和酒店床位数总量等。控制指标包括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住宅建筑套密度、住宅面积净密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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