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说明《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是我国为规范闭路电视监控系统(CCTV)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技术标准。该规范主要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建筑及公共场所中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工程建设,旨在提升安全防范水平,保障系统运行的稳定性与可靠性。
此外,规范还明确了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与设备安全。同时,对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测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以延长系统使用寿命并保障其长期有效运行。
总体而言,《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为我国安防行业的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对于推动监控系统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3.3.13在光缆的接续点和终端应作永久性标志,
3.4.1.1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ⅲ级围岩洞身开挖技术交底,当有困难时可根据 缆地槽和接线盒位置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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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4几个机架并排在一起,面板应在同一平面上并与基
不 准线平行,前后偏差不得大于3mm:两个机架中间缝隙不得大于 3mm。对于相互有一定间隔而排成一列的设备,其面板前后偏差 不得大于5mm; 3.4.1.5机架内的设备、部件的安装,应在机架定位完毕并加 固后进行,安装在机架内的设备应牢固、端正; 3.4.1.?机架上的固定螺丝、垫片和弹簧垫圈均应按要求紧 固不得遗漏。 3.4.2控制台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3.4.2.1控制台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4.2.2控制台应安放竖直,台面水平; 3.4.2.3附件完整,无损伤,螺丝紧固,台面整洁无划痕 3.4.2.4台内接插件和设备接触应可靠,安装应牢固;内部接 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扭曲脱落现象。 3.4.3监控室内,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3.4.3.1采用地槽或墙槽时,电缆应从机架、控制台底部引 入,将电缆顺着所盘方向理直,按电缆的排列次序放入槽内;拐 弯处应符合电缆曲率半径要求。 电缆离开机架和控制台时,应在距起弯点10mm处成捆空 绑,根据电缆的数量应每隔100~200mm空绑一次。 3.4.3.2采用架槽时,架槽宜每隔一定距离留出线口。电缆由 出线口从机架上方引入,在引入机架时,应成捆绑扎。 3.4.3.3采用电缆走道时,电缆应从机架上方引入,并应在每 个梯铁上进行绑扎。 3.434采田活动地板时中缆在地板下可灵活布放并应顺
3.4.2控制台安装应符合下列
3.4.3.4采用活动地板时,电缆在地板下可灵活布放,并应顺
3.4.6引入,引出房屋的电(光)缆,在出入口处应加装防水 罩。向上引入,引出的电(光)缆,在出入口处还应做滴水弯, 其弯度不得小于电(光)缆的最小弯曲半径。电(光)缆沿墙 上下引入、引出时应设支持物。电(光》缆应固定(绑扎》在支 持物上,支持物的间隔距离不宜大于1m。
的光缆宜预留10m;余缆盘成圈后应妥善放置。光缆至光立 机的光纤连接器的耦合工艺,应严格按有关要求进行。
3.4.8监视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
3.4.8.1监视器可装设在固定的机架和柜上,也可装设在控 制台操作柜上。当装在柜内时,应采取通风散热措施: 3.4.8.2监视器的安装位置应使屏幕不受外来光直射,当有 不可避免的光时,应加遮光罩遮挡; 3.4.8.3监视器的外部可调节部分,应暴露在便于操作的位 置,并可加保护盖。
3.5.1摄像机宜采用集中供电;当供电线与控制线合用多芯纟 时,多芯线与电缆可一起敷设
3.5.2所有接地极的接地电
要求时,应在接地极回填土中加入无腐蚀性长效降阻剂:当仍 达不到要求时,应经过设计单位的同意,采取更换接地装置的 措施。
3.5.3监控室内接地母线的路由、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日 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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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2接地母线应铺放在地槽或电缆走道中央,并固定不 架槽的外侧,母线应平整,不得有歪斜、弯曲。母线与机架或机 顶的连接应牢固端正:
3.5.3.3电缆走道上的铜带母线可采用螺丝固定:电
上的铜绞线母线,应绑扎在横档上
安装应配合土建施工同时进行
装应配合土建施工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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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和本地 区的系统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竣工图进行。验收对 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 4.1.2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 应由设计、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 4.1.3系统的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4.1.3.1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4.1.3.2系统质量的主观评价; 4.1.3.3系统质量的客观测试; 4。 1。 3。 4 图纸、资料的移交
4.1.3.1 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4.1. 3. 2 系统质量的主观评价: 4. 1. 3. 3 系统质量的客观测试: 4. 1. 3.4 图纸、资料的移交。
4.2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
4.2.1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 和内容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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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
2.2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 理验收签证,在进行峻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办理验收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4.3系统的质量主观评价
4.3系统的质量主观评价
系统的质量主观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1图象质量的主观评价可采用五级损伤制评定;五级 评分分级应符合表4.3.1一1的规定。
4.3.2系统质量的主观评价方法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
东频里工炭计价力云个有安应付目 4.3.2。1主观评价应在摄像机标准照度下进行。 4.3.2.2主观评价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视器。黑白电视 监视器的水平清晰度应高于400线;彩色电视监视器的水平清晰 度应高于270线。
监视器的水平清晰度应高于400线;彩色电视监视器的水平清日 度应高于270线。
4.3.2.4评价人员不应少于五名,并应包括专业人员和非专业
4.3.2.4评价人员不应少于五名,并应包括专业人员和非专业
人员。评价人员应独立评价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评价结是
员。评价人员应独立评价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评价结果。 3.3各主观评价项目的得分值均不应低于4分。
4.3.3各主观评价项目的得分值均不应低于4分。
4.4系统的质量客观测试
4.4.1系统的质量客观测试应在摄像机标准照度下进行,测试所 用的仪器应有计量合格证书。 4.4.2系统清晰度、灰度可用综合测试卡进行抽测,抽查数不宜 小于10%,其指标应符合本规范第2.1.6条的规定。 4.4.3当对主观评价的分级有争议时,可用仪器对系统的随机信 噪比及各种信号的干扰进行测试,其指标应符合本规范表2.1.6 一1的规定。
4.4.4对系统的各项功能应进行检测,其功能指标应符合设计
求。功能检测表格宜符合表4.4.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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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按下列内容编制竣 工验收文件一式三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签收盖章 后,退还施工单位存档。 4.5.1.1工程说明; 4.5.1.2 1 综合系统图; 4.5.1.3 线槽、管道布线图; 4.5.1.4 设备配置图; 4.5.1.5 设备连接系统图; 4. 5. 1. 6 设备概要说明书: 4. 5.1.7 设备器材一览表: 4.5.1.8 主观评价表: 4.5.1.9 客观测试表: 收司
4.5.1.10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4.5.2竣工验收文件应保证质量,做到内容齐全,标记详细,: 写清楚,数据准确,互相对应。
可有定,效贴在确,红日利应。 4.5.3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应签署验收证书。验收证 书的格式宜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书的格式宜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附录A系统工程验收证书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验收证书表A工程名称工程地址设计单位及地址施工单位及地址建设单位及地址监视目标数联动报警数备注工程概固定移动况主观评价客观测试施工质量资料移交验收结果验收结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系统管理部门(签章)(签章)(签章)《签章)年日年月日年日年月日工程建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B.0.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中建x局土方开挖施工方案(55p),对要求严格程度
B.0.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B.0.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
B.0.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 主要起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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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gi005:2020 设备监理领域检验机构认可指南主编单位:武汉市广播电视局 参加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米新英吴英民郑经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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