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是我国针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制定的重要行业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适用于我国各类城市新建和改建道路的设计工作。该规范在2012年进行了修订,替代了旧版CJJ3790,内容更加科学、系统,充分体现了现代城市交通发展的新要求。
规范内容涵盖道路功能分级、横断面布置、平面与纵断面设计、交叉口设计、路基与路面结构设计、排水系统、附属设施等多个方面。其核心目标是提升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安全性和服务水平,同时兼顾环保、节能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在道路分类方面,规范将城市道路划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类,依据交通功能和服务对象进行合理配置。设计速度、车道宽度、横坡、视距等关键参数均有明确规定,确保设计科学合理。
此外,规范特别强调了对行人、非机动车的通行安全与便利,推动“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对无障碍设计、公交站点布置、慢行系统建设等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总体而言,《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为我国城市道路建设提供了统一、规范的技术依据had 102-02-2019标准下载,对提升城市交通系统运行效率和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τα——面层破裂面上的实际剪应力(MPa);
αr——道路分类系数;
αs——路面类型系数;
γ——设计年限内交通量的年平均增长率(%);
γa——轮组数系数;
ηn——轴数分配系数;
λ——计算点最大主压应力系数;
λa——旧路当量回弹模量增大系数;
λs——季节影响系数;
λτ——计算点最大剪应力系数;
μ1——将la值换算为lk 值的系数;
φ——材料的内摩阻角(°);
φ1——路表回弹弯沉综合修正系数;
ψT——沥青路面温度修正系数。
六、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
At——每块混凝土板纵缝处拉杆钢筋面积(cm2);
Atl——每延米混凝土板所需钢筋面积(cm2);
bc——混凝土板宽度(m);
d——混凝土路面传力杆钢筋直径(cm);
dc——计算纵向钢筋时,为横缝间距;计算横向钢筋时,为不设拉杆的纵缝间距(m);
dt——混凝土路面拉杆钢筋直径(cm);
Ec——水泥混凝土弯拉弹性模量(MPa);
Es ——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顶面的当量回弹模量或旧路路表的当量回弹模量(MPa);
Ecs ——水泥混凝土路基层预面的计算回弹模量或旧路加铺,其路表的计算回弹模量(MPa);
Ft——每块混凝土板纵缝拉杆钢筋所受的拉力(N);
fcm——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MPa);
hc——混凝土板厚度(cm);
he——混凝土板加厚板边的厚度(cm);
lc——混凝土板长度(m);
ld——传力杆长度(cm);
lt——拉杆长度(m);
nd——混凝土板横缝或纵缝1.8rc范围内传力杆或拉杆根数;
nt——混凝土板纵缝处拉杆根数;
Pc——水泥混凝土在承压状态下单根传力杆的传荷能力(N);
Pd——横缝或纵缝处单根传力杆的传荷能力(N);
Pi——被换算各级轴载(KN);
Pm——单根传力杆在弯曲状态下的传荷能力(N);
Pk——标准轴载(KN或N);
Q——接缝处一组传力杆传递的荷载(N);
Qc——不设传力杆时混凝土板在接缝处承担的荷载(N);
γc——混凝土板的相对刚度半径(cm);
γT——计算温度翘曲应力时混凝土板的相对刚度半径(cm);
sd——横缝或纵缝处传力杆或拉杆间距(cm);
st——混凝土板纵缝处拉杆间距(cm);
Th——混凝土板的温度梯度(℃/m);
ωj——混凝土路面接缝宽度(cm);
ρc——水泥混凝土的质量密度(kg/m3);
σc——混凝土路面的综合应力(MPa);
[σc]——水泥混凝土的容许承压应力(MPa);
σc——标准轴载作用下的计算荷载应力(MPa);
σc1——一次最大行车荷载作用下的计算荷载应力(MPa);
σf——水泥混凝土的弯拉疲劳强度(MPa);
σmax——标准轴载作用下的最大应力(MPa);
σT——混凝土板的温度翘曲应力(MPa);
σT1——混凝土板纵边中点x方向温度翘曲应力(MPa);
σTx——混凝土板中点x方向(板长)温度翘曲应力(MPa);
σTy——混凝土板中点y方向(板宽)温度翘曲应力(MPa);
[σt]——钢筋的容许应力(MPa);
σ1——一次最大行车荷载作用下的最大应力(MPa);
[τt]——拉杆钢筋与水泥混凝土间的容许粘结力(MPa);
αn——与汽车后轴轴数及其他因素有关的后轴数系数;
βc——混凝土路面综合系数;
βd——混凝土路面动荷系数;
γx——混凝土路面x方向(板长)温度应力系数;
γy——混凝土路面y方向(板宽)温度应力系数;
η——计算荷位系数;
λd——计算λE时按照是否设置传力杆而采用的系数;
λE——混凝土路面基层当量回弹模量的增大系数;
μc——混凝土板底面与基层间的摩擦系数;
ν——水泥混凝土的泊松比;
νc——混凝土路面基层与土基的泊松比综合值。
Sl——除巨粗组以外的各粒组;
PSV——石料磨光值。
第1.0.1条 为使城市道路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小城市以及大城市的卫星城等规划区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设计。街坊内部道路与县镇道路不属本规范范围。
新建道路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设计。在旧城市道路改建设计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范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范要求。
城市道路与公路以城市规划区的边线分界。城市与卫星城等规划区以外的进出口道路可参照本规范与公路等有关规范选用适当标准进行设计。进出口道路以外部分应按公路等有关规范执行。
第1.0.3条 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类别、级别、红线宽度、横断面类型、地面控制标高、地下杆线与地下管线布置等进行道路设计。 应按交通量大小、交通特性、主要构筑物的技术要求进行道路设计,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道路设计中应处理好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在道路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地下管线与地上设施的矛盾,贯彻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避免造成反复开挖修复的浪费。
在道路设计中应综合考虑道路的建设投资、运输效益与养护费用等关系,正确运用技术标准,不宜单纯为节约建设投资而不适当地采用技术指标中的低限值。道路设计应根据交通工程要求,处理好人、车、路、环境之间的关系。
道路的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应相互协调。道路标高应与地面排水、地下管线、两侧建筑物等配合。
在道路设计中注意节约用地,合理拆迁房屋,妥善处理文物、名木、古迹等。 在道路设计中应考虑残疾人的使用要求。
第1.0.4条 道路设计涉及其他工程(如桥梁、城市防洪、排水、给水、电力、电信、燃气、铁路等)时,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无规定者可参照有关规范执行。
第一节 道路分类与分级
第2.1.1条 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城市道路分为四类:
快速路应为城市中大量、长距离、快速交通服务。快速路对向车行道之间应设中间分车带,其进出口应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 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两侧一般建筑物的进出口应加以控制。
主干路应为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自行车交通量大时,宜采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形式,如三幅路或四幅路。
主干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
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支路应为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第2.1.2条 除快速路外,每类道路按照所占城市的规模、设计交通量、地形等分为Ⅰ、Ⅱ、Ⅲ级。大城市应采用各类道路中的Ⅰ级标准;中等城市应采用Ⅱ级标准;小城市应采用Ⅲ级标准。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级别时,应做技术经济论证,报规划审批部门批准。
第2.2.1条 计算行车速度的规定见表2.2.1。当旧路改建有特殊困难,如商业街、文化街等,经技术经济比较认为合理时,可适当降低计算行车速度,但应考虑夜间行车安全。
第2.3.1条 机动车设计车辆外廓尺寸见表2.3.1及图2.3.1。
第2.3.2条 非机动车设计车辆的外廓参考尺寸见表2.3.2。
第四节 道路建筑限界
第2.4.1条 城市道路建筑限界见图2.4.1。顶角抹角宽度应与机动车道侧向净宽一致。最小净高见表2.4.1。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
无锡九龙公交盛岸西路停车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第2.5.1条 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设计年限规定如下:快速路、主干路为20a①;次干路为15a;支路为10~15a。
第2.5.2条 路面结构达到临界状态的设计年限规定如下:
一、水泥混凝土路面见第10.2.2条。
二、沥青混凝土路面、沥青碎石路面与沥青贯入式碎(砾)石路面为15a,支路修筑沥青混凝土等高级路面时,可采用10a。
冰灯施工技术交底三、沥青表面处治路面为8a。
四、粒料路面为5a。
第2.6.1条 地震区的道路工程及重要的附属构筑物应按国家规定工程所在地区的设防烈度,进行抗震设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