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zip
资源大小:160.26K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300582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是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户合法权益,提升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而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该规定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以每套住宅为单位进行的质量验收活动。

分户验收是指在住宅工程基本完工、具备使用条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文件,对每一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进行逐户检查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室内空间尺寸、墙面、地面、顶棚质量,门窗安装,防水工程,给排水系统,电气安装,通风与空调系统以及公共部位如楼梯、走廊、外墙等。

规定明确要求实行“一户一验”,并建立完整的验收档案,验收结果须经各方签字确认,并向住户公示。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未通过分户验收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住宅,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不得交付使用。

该规定的实施强化了全过程质量控制,推动了住宅工程质量责任落实t∕cemia 011-2018 uv-led固化光纤涂料,提高了业主满意度,对促进四川省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 行规定》相关内容的解释

●什么叫分户验收: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对每一户及部分公共部位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分户验收与竣工验收的关系:(1)验收主体不同(2)验收对象不同(3)验收阶段不同(4)验收内容不同(5)实体检查数量不同

●住宅工程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住宅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分户验收由谁组织,由谁参与验收

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监理单位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等参加验收。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可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分户验收适用范围和执行时间: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2007年11月1日以后竣工的所有的住宅工程,均应在分户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 ●分户验收的标准: 依据国家、地方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分户验收内容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保温节能性能等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一)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三)门窗安装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通风、空调系统安装质量; (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其他可能产生质量缺陷或需要分户检查的内容。 其中,每一间的室内净高、室内净开间、外窗台高度、外窗及窗扇安装质量、栏杆(板)高度、厨卫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全数检查。

分户验收中应形成哪些验收记录

分户验收过程中,每户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公共部位只需填写一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全数验收完毕汇总,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此表应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一并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质量监督机构方面的工作:1、充分调研分析,出台《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及《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第1期)》等文件, 为分户验收工作开展提供可靠依据。2、加强宣传工作,营造氛围;编写宣贯材料和制作指导片光碟,细致全面的培训工作为推行分户验收奠定坚实的基础。 大力宣传、广泛探讨交流。3、精心组织试点,完善验收方法;现场悉心指导,总结经验,为推行分户验收提供示范作用 。4、严格验收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分户验收实施取得真效。

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

1、基本规定1.0.1分户验收的条件: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1.0.2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 外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 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5、确定检查单元。 6、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1.0.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的相应资格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可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1.0.4分户验收所用的仪器和计量应经计量核定合格。1.0.5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参照本规则,制定验收方案。

1.0.6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查项目应符合《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2、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3、分户验收记录完整。

1.0.7分户验收时应形成下列资料:1、分户验收过程中,每户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2、公共部位只需填写一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3、单位工程全数验收完毕,汇总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此表应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一起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4、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的第8条(5):“分户验收小组发现验收结果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应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与复查情况应记入《分户验收记录表》。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时,应当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在《分户验收记录表》上载明”。

2、室内空间、构件尺寸2.0.1验收内容:室内净高、净开间、进深的测量;室内楼梯踏步尺寸等。2.0.2质量要求:空间尺寸等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应符合表2.0.2规定。

不规则房间的净开间,有找坡地面房间的室内净高怎么测量?对于室内开间不规则的房间(如弧形、多角形等)净开间可不做测量(设计和合同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对于卫生间等地面设计要求找坡的房间,室内净高测量后可不做净高极差的计算,但应保证地面找坡最低点处净高数据不低于净高推算值。

2.0.3检查方法及数量:1、空间尺寸等检查前应根据户型特点确定测量方法,并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情况确定空间尺寸、室内楼梯踏步尺寸等的推算值。2、室内净高,采用激光测距仪或其它测量工具。每个房间抽测量不少于5处,测量部位宜为房间四角距纵横墙500mm处及房间几何中心处。建议距墙、柱四角300-500mm处各测1点,中间测1点。

室内净高推算值怎么计算?室内净高推算值根据设计的层高扣除楼板、天棚饰面层、地坪找平层及面层等厚度后计算得,分户验收前应根据板厚等参数确定不同房间的净高推算值。 

3、室内净开间、净进深,采用激光测距仪或其它测量工具。每个房间抽测量不少于2处,测量部位宜在距墙角500mm(纵横墙交界处),无墙体则测柱间净距(距柱边处各测1处)。4、室内楼梯,采用卷尺测量工具。每户应全数测量,每一踏步不少于三处,测量部位宜在楼梯踏步的两端及踏步几何中心处。

3、室内地面、墙面、顶棚面层3.0.1验收内容:水泥、板块楼地面面层外观质量和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室内墙面、顶棚面层质量;3.0.2质量要求:水泥、板块楼地面面层外观质量和粘结质量应符合表3.0.2规定。

备注: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0.3检查方法及数量:1、外观质量检查,地面质量以目测高度1.5m左右,俯视地坪检查;墙面质量检查应距800mm--1000mm处;逐间全数检查。2、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用小锤轻击,沿自然间进深和开间两个方向,均匀布点,逐点敲击,对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查。

4、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工程4.0.1验收内容: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门窗开启性能、配件质量、排水性能,进户门质量;护栏造型、尺寸、高度等安装质量。4.0.2质量要求: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4.0.2规定

4.0.3验收方法及数量1、外窗台高度采用钢尺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2、推拉窗防脱落装置、门窗开启性能、门窗配件、进户门质量应观察、手扳、开启和关闭检查;全数检查。3、安全玻璃的检查应观察检查安全认证标识;4、栏杆高度、竖杆间距、防攀爬措施、采用钢尺测量,每片栏杆不少于一处5、护栏玻璃观察检查3C安全标识jc∕t 590-1995 玻璃纤维针刺毡过滤材料,游标卡尺测量,全数检查。

5防水工程5.0.1验收内容:外墙防水、外窗防水、楼地面防水、屋面防水工程5.0.2质量要求:外墙防水、外窗防水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5.0.2规定。

外墙防水、外窗防水等质量要求

5.0.3检查方法和数量1、外墙渗漏、外窗渗漏检查应在雨后或淋水后观察,逐户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2、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全数检查,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同时还应采用泼水试验检查积水与否;3、平屋面应在雨后或蓄水后进行检查,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坡屋面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小时后目测观察;住宅顶层逐户全数检查。

6、公共部位部分6.0.1验收内容:外墙、楼(电)梯、通道、地下室。6.0.2质量要求:外墙、楼(电)梯净宽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6.0.2规定。

大通包(头)北(海)线陕西境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第一批路基、桥隧工程n标段西部大通包(头)北(海)线施工组织方案外墙、楼(电)梯净宽等质量要求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