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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滨江商务区瓯江路市政道路工程(香源路~蒲州水闸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工程建设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空气和环境噪声等环境影响详见本报告书有关章节。
根据业主提供的初步调查数据统计,本项目设计范围内需拆迁建筑有桃花岛海鲜楼(目前已经停止营业),总建筑面积约1400m2。应注意衔接周转安置,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并签订有关拆迁协议。
由于拆迁造成部分人口的迁移,一定程度上会改变原有的生活习惯和经济来源结构,影响居民就业和原有的邻里关系,另外也会对企业生产造成影响。该工程范围内企业初步考虑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本工程建设对防洪的影响源主要有路堤建设的影响:因为洪水发生时,路基犹如挡水堤坝,切断了土地漫流的过水途径,使洪水更加依赖河道下泄007桩承台施工工艺,造成水位壅高,泄洪能力下降,但本工程对洪水的阻截影响较小。
6、施工期交通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道路施工将对现有交通产生干扰,项目施工时在不中断现有交通运输的情况下施工,顺利的完成路网建设规划。但是,在施工期内,难免造成局部路段暂时有堵车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现有交通正常运行。
对居民出行、上学、从事运输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为减少这种现象,使道路畅通,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应采取的措施如下:
①施工前地方政府部门应以宣传形式通知附近居民、机关、企业等团体,使他们有所准备,安排好出行计划;
②施工方应在施工路段设置“前方施工、减慢车速”“前方施工、绕道行使”的警示牌,通行车辆较大的路段必要时,应在施工路段设专人负责指挥来往车辆的通行;
③为方便夜间过往车辆,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应在施工路段设置警示照明灯,用以引导车辆通行。
根据本大工程拟定路线走向以及向当地群众了解,工程路线施工范围内目前未发现重要的文物古迹。因此,本大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均不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但是,由于本工程目前仍处于设计阶段,对沿线路桥用地红线范围内及其外围附近可能产生影响的地下文物古迹尚未探明。因此,在工程施工中若发现文物遗存,应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鉴定处理和保护性挖掘,完成挖掘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本工程为新建道路,根据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工程绿化设计树池为沿路布置的绿化景观带,绿化可选用的树种包括香樟、冬青、小叶黄杨、杜鹃等多种植物,本项目共种植行道树及树池1258棵,斜坡植被绿化面积11679m2。同时,项目的实施,交通环境的变化,将带动区域的土地开发,新的建筑物的修建,并配以灯光和广告的优美设计,从而显示沿线的都市风貌,对沿线局部的不良景观做到较好的改观和掩饰。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为区域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
3.1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在项目正式开工前,温州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应落实征地、拆迁组织机构,拆迁安置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注意衔接周转安置,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并签订有关拆迁协议。该工程范围内企业初步考虑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施工时大量施工车辆因工程形成集中行驶,会对沿线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干扰,应通过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减轻或避免施工运输对现有交通及沿线居民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运输通道(临时设置)应尽可能远离居民区,
尽可能避免与现有交通线路交叉或同时运行,争取运距最短。
③本工程施工期必须制定详细的运输工具、车辆绕道和施工运输计划,统一组织交通管理,并在所使用的运输通道交通高峰时间停止或减少车辆运输,以减少车辆拥挤度,降低噪声。加强施工期交通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并加快施工进度,尽快竣工通车。
(3)对公用设施的影响
鹿城变电站电塔越过规划道路红线,位于规划瓯江路西侧人行道位置,故道路平面布置时,选择绕过电塔沿地块布设人、非混行道。建议东侧利用现状防洪堤作为瓯江路人行道,防洪堤坡道位置设置人行道楼梯与路面衔接。
道路施工时造成电力、输水管线、通讯杆线的迁移,将会对沿线的电力、用水及通讯正常工作产生干扰,影响现有的交通设施。要求工程应减少对电力、用水及通讯事业的干扰,避免造成严重的停电、停水或通讯中断事故,减轻对交通设施的影响。建议道路设计部门在设计时与电力、道路、邮电等部门协凋对策方法,减少电力、用水及通讯设施拆迁,必需拆迁,先修建替代设施后再进行拆除。施工中如对地方道路造成严重损坏,应立即修复,或将赔款交给当地道路管理部门修复。
本工程在设计时至施工前应对沿线可能影响到的范围进行文物调查、考古勘探和考古发掘,制订文物保护措施;在工程施工中若发现文物遗存,应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鉴定处理和保护性挖掘,完成挖掘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5)减缓对附近交通影响的措施
为了减缓本工程施工期间对附近交通出行的影响,应利用周边道路的分流功能,减轻施工期的交通压力,确保市区交通正常运行和道路两侧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的正常出行。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适当调整材料运输时间,尽量避开07~09时及17~19时的交通高峰时段。
(1)本工程营运期必要时应采取建设绿化隔离带等方法,减轻项目的交通噪声、汽车尾气等环境问题。
(2)道路两侧空地第一排尽量避免规划安排学校教学楼、医院、疗养院等对环境较敏感的项目。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设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对已有的环境敏感点必须采取响应的隔声措施如设置绿化带、安装隔声窗、禁鸣等。
3.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与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具有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权利和义务条款的工程承包合同,并有违约的处理办法。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进行,同时应按照本报告书生态保护章节的要求和建议施工。
(2)陆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努力节约土地资源,适当缩小用地规模,尽量减少占用土地,搞好土地生态恢复和保护工作。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施工队伍组织和管理,依法伐除工程建设施工确需清除且准许清除的植被,力求避免发生施工区外围植被破坏,以缩小植被生态损害程度。
①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乱挖乱填,充分利用开挖方作回填方,充分利用工程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开挖平整时置放于临时堆方场的肥袄表层剥离土作绿化表面覆盖用土,以减少弃土石量。工程渣土应运至指定弃渣场妥善处置。工程建设所需砂、土、石料应向当地砂、土、石料市场购买,不得另行设置采砂、土、石料场,以免产生新的土地生态破坏。
②根据项目资料,工程建设路基填筑需要的宕渣从市场采购,本项目不设置专门的料场和弃渣场,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建设施工完毕后,必须对临时占地所形成的施工临时工区闲置地、废弃地予以关闭,通过采取土地整治和复垦工程措施,恢复和提高土地生态服务功能。
(1)建设单位必须担负生态保护、恢复、补偿、建设和管理责任,依法补偿征地费用,合理安排使用土地,降低生态破坏程度。
(2)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投资,并在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一年内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完成绿化工程建设,必须选择适宜的本土植物种类,适时对工程区内外空地、边坡面、裸露地、空隙地、绿化用地进行植树种草,并加强管理和养护。
3.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更好的减少施工期噪声的影响,须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
(1)在夜间22:00到次日6:00停止强噪声机械施工作业。如需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并公告居民。
(2)建筑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车辆经过居民集中区附近时车速要降至20km/h,禁鸣笛。
(3)施工设备必须采用先进合理施工机械,属低噪声设备,并定期保养、维护,合理选择施工方法、施工场界,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4)在村庄附近施工时,采用临时隔声围护;夜间不施工当施工便道50米内有成片居民时,禁止夜间在该便道上运输施工材料。
(1)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的管理,保持绿化带的隔声降噪效果。
(2)在居民区附近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
(3)加强道路的维修养护,保证路面的平整度,以减少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和噪音。
(4)本项目为城市次干道,大吨位货车等由于载重量较大,应绕道行驶。
(5)加强道路检查,淘汰不合格的车辆,降低车辆的辐射声级;加强交通管理,避免堵塞,减少刹车、起动的次数,从而降低由起动、刹车引起的噪声。
(6)根据《温州市滨江商务区城市设计优化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道路两侧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防护绿地和市政设施用地。道路两侧第一排尽量避免规划安排对环境较敏感的项目。本项目环评报批后,道路两侧新建的敏感点,其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归于该敏感点的建设单位。
3.4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在道路两侧建立绿化带。
(2)在施工时,路基应及时分层压实,并注意洒水降尘。
(3)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尽可能用蓬布遮盖,对运输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以免沿途洒漏,减少粉尘污染环境。粉状原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堆放应有蓬布遮盖。
(4)在进出砂石料场的主要运输道路及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定期定时洒水db62∕t 25-3117-2016 古建筑油饰彩画施工工艺规程,可有效地吸附装卸、运输砂石料产生的扬尘,运输线路尽量避开居民密集区。
(5)施工场址周围设置沙土围栏,用土工布固定,并在其设截土、沙沟,工程完成后回填。
(6)风积沙路段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天气变化,在有大风出现时,要停止施工作业。
(1)加强交通管理,抽查汽车尾气排放合格证,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2)减少汽车尾气中污染物量是解决空气污染的根本途径,可通过改进汽车性能、安装汽车尾气净化器等方法来减少污染物的绝对排放量。
(3)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应使用蓬布盖住货物,严格控制物料洒落。
(4)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管理,在两侧栽种可以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以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
3.5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2)建材堆放应有防雨水冲刷措施。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沥青、粉煤灰、水泥、化学品等应妥善堆放xx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设土工布围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