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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成品保护方案.doc《电气专业成品保护方案》主要旨在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特别是安装和布线阶段对已完成的电气系统进行有效保护,防止损坏或污染。该方案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标识明确:对于已经安装完成且无需变动的部分,应设置明显的标识,以提醒后续工作中的人员注意避让。
2.物理隔离:使用适当的材料如塑料薄膜、木板等对需要保护的电气设备进行物理隔离。对于特别敏感或重要的电路部分施工常用图图库_钢结构场,可考虑使用专用防护罩或遮挡物。
3.临时封堵:在施工区域与已完工区域之间设置临时封堵措施,防止灰尘、水汽或其他污染物进入。
4.材料管理:确保所有用于保护的材料都是清洁且适合使用的,避免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二次污染。
5.定期检查: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隐患或问题,确保防护效果。
6.施工规范:制定详细的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流程,包括工具使用、废弃材料处理等,确保所有人员都遵循相同的标准执行任务。
7.紧急应对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如火灾、漏水)准备相应的应急方案,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该方案强调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也要注重对已完成工作的保护,通过一系列有效的预防和管理措施,力求将潜在风险降到最低。
4.成品保护责任挂牌管理:
(1) 设备或建构筑物名称;
4.2标牌制作及设置:
(1) 标牌分100mm×60mm及600mm×400mm两种规格。
(2) 标牌可悬挂于设备明显处或设置于建构筑物近前明显处。
(3) 标牌自该设备安装或建构筑物施工开工之日起由施工单位设置。
5.破坏劳动成果管理:
5.1 破坏劳动成果类型:
(1) 拆改建构筑物;
(2) 在建构筑物上打(开)孔;
(3) 拆改已安装到位的设备或已连通的管道;
(4) 在已连通的管道上开孔;
(5) 拆除保温、破坏油漆;
(6) 拆改或破坏其它已成型的施工成果。
(1) 破坏劳动成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即“破坏劳动成果审批表”。
(2) 破坏劳动成果需经成果所属施工单位、成品破坏责任单位、工程技术部、质量保证部审核,总工程师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初稿。
(3) 破坏劳动成果由成果所属单位或工程部规定恢复日期。
(4) 破坏劳动成果施工由工程技术部指定的单位执行。
(5) “破坏劳动成果审批表”由申请破坏的单位填写。
(6) 劳动成果的恢复由破坏单位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恢复,经质量保证部检验合格后,完善破坏劳动成果审批手续。
5.3破坏劳动成果的处罚:
(1) 未经审批破坏他人劳动成果,按质量奖惩制度中违反工艺纪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2) 应实施专门保护措施而未实施的,对施工单位按违反工艺纪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3) 对未按要求恢复破坏成果的单位按违反工艺纪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安装过程中,有些分项、分部工程已经完工,其他工程正在施工,或者某些部位已经完成其他部位正在施工,以及由于设计变更、工序安排等多种原因,对已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如果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对成品或半成品的内在质量、表面工艺造成损坏。这不仅会增加修复工程量、浪费工料、拖延工期,更严重的是修复难以达到原设计的要求,造成永久性缺陷。为了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对成品或半成品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以下保护规定。
1.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教育
(1) 要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教育,进行文明生产和成品、半成品保护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员工在施工时要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珍惜已完成和部分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
(2) 在工程开工前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作出详细规定。
2.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作业程序
(1)防雷接地的施工应遵循"先深后浅"的施工顺序,以不至于破坏地下管网和道路路面。
(2)大件吊装应严格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吊装顺序。
(3)封闭母线的安装一般按"先大管后小管"、"先主管后支管"、"先里侧后外侧"等顺序安装。
(4)精密设备、阀门、仪表一般在设备及主要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施工。
(5)高、低压盘、箱、柜施工应有适当的保护措施。
(6)设备基础及焊接后的油漆工艺必须先进行表面清理,清除污泥、灰尘、焊渣、药皮,并除锈后再进行油漆。
(7)在施工中要避免破坏管道及设备的保温材料及保温层外的白铁皮。
(8)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导致成品破坏。
(9)电缆敷设时直段及转角处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电缆被磕碰、损坏。
(10)在电缆区域禁止明火作业,附近进行电、火焊作业时应有保护措施,并应有防砸措施。
(11)变压器区域施工时禁止明火作业,并有防火器材。变压器安装时禁止乱扔东西,上下传递工具时使用投递绳,防止损坏高、低压套管。
3. 施工前应搞好设计图纸会审、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环境调查
(1)施工前应搞好设计图纸会审工作并搞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防止因工作不细而造成返工或损坏成品及半成品。
(2)施工前应调查了解地下设施及周围环境情况,必要时采取有效的保护、隔离措施。
4. 注意做好有利于成品、半成品保护的交叉作业安排。
(1)主厂房零米地面及各层平台上以及其它辅助厂房的电缆预留套管和土建配合进行施工,避免零米地面及各层平台浇筑完工后再打洞开槽。
(2)主变、厂变等大件设备可直接吊装就位或临时存放就位位置附近。
5.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防护和隔离措施
(2)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防止设备丢失或损坏。
(3)搞好三级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工作,上道工序不检查验收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防止不必要的返工。
(4)共箱、封闭母线施工时,有防磕碰箱体措施。焊接母线时应有防止焊渣、药皮损坏其他设备的措施。
(5)地面面层未达到上人强度时,施工人员不得踩踏,如施工需要应采取保护措施后再施工,如果地面形成后仍需作业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6)隐蔽工程经有关责任部门检查验收后进行封闭。
(7)各层平台的施工区域的孔洞采取临时封闭措施,保护人身及设备安全。
6. 建筑结构的保护措施
(1)设备和管道搬运和吊装过程中不允许随便在屋面板及各层平台上乱敲打孔洞,禁止随意切割钢结构的横梁或斜支撑,以免破坏屋面防水层及减少平台、钢结构的承载能力。
(2)各层平台临时堆放设备、材料应不超过其允许荷载,以免引起变形、损坏。
7. 执行机构的保护措施
(1)检查好电气回路接线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带电。
(2)执行机构临时用塑料布包好,防止水压和试运过程中系统渗漏水使电动头受潮。
(3)不准在执行机构上踩踏或搭设固定脚手架。
(4)施工过程中防止砸、碰、撞、损坏电动头。
8. 电缆架、电缆及仪表管的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防止砸、碰、撞和脚踩电缆架、电缆、电缆管及仪表管。
(2)不准利用桥架管线固定脚手架
(3)设备和管道安装时不允许随意切割电缆架、电缆管。
(4)进行电、火焊作业时应注意预防电缆着火,有预防措施。
9. 保温层和白铁皮层的保护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防止砸、碰、踩和拆除保温层和白铁皮层。
10. 滤油和试运期间的防护措施
(1)更换下来的油布应及时清离现场,不要乱扔、乱放。
(2)及时清除设备的渗漏油点并清理干净所渗漏的油污。
(3)不得在变压器附近进行明火作业。
(4)参加试运的设备应与已投运的设备或正在施工的设备做好隔离(应制定隔离措施)。
密封材料嵌缝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5)已送电的设备应有明显及醒目的标识。
11.盘、箱、柜的保护措施
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拆除其外包装,并由专业起重人员负责吊装。
对于已安装完的盘如电子间内的盘,可对电子间加装临时门防止外来人员对其行损害,对于不能加装临时门的应用彩条布进行包盖,并挂警示牌,盘上方有交差作业的应在盘上方架装临时挡板,防止高空落物。
12.精密设备、阀门、仪表的保护措施
对已安装完的设备要挂警示牌,彩条布进行包盖防止设备受潮。
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拆除其外包装,并轻拿轻放防止振动。
db33∕t 1150-2018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交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 (1)应组织专职人员负责工程成品保护。
(2)工程成品保护人员应按质量保证计划中的成品保护职责与方法,执行成品保护工作,直到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后终止。